不少驾驶员路遇到事情故汽车,采取“避瘟神”态度,唯恐招惹是非而一走了之,这种态度是极其不负责任和不人道的。路遇到事情故汽车,应视不同状况不同对待。
如遇到事情故已经发生,现场已做了保护,但道路未被禁行时,应在隔离地区以外可以通行的路面,小心通过;假如道路已被禁行,且交警正在勘察事故现场时,应主动将车停在禁行区以外的路段,排队等待通过。
如遇受伤职员搭车,请求送往附近医院时,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伸出援助之手,飞速前往。
如交通事故就在面前发生,作为事故的第一目击者,则应赶快制动停车,展开营救性手段,具体步探如下:
(1)如有手机,应赶快向当地的122, 120报警台报警,说明肇事地方及大致状况。
(2)对受伤职员推行营救,并飞速送往附近医院。
(3)保护事故现场,将肇事地区用土、石块或绳索圈起,必要时可将我们的汽车作为路障,封堵过往汽车。
(4)帮助交警勘察现场口。
(5)如实向交替反映事故发生过程,并做出书面证明。